Language Switcher

保护个人信息方针

保护个人信息方针
  1. 基本方针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制定恰当保护个人信息的方针,致力于妥善保护和利用个人信息。
  2. 关于个人信息的利用目的
    将直接或间接获取的个人信息在事业目的所需的范围内加以使用。
  3. 关于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除法令等规定的情况外,不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4. 关于安全管理措施
    为防止个人信息的丢失、篡改及泄漏,我们将实施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对处理个人信息的职员进行关于个人信息重要性的教育,在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况下,也对委托方进行监督。
  5. 提供关联公司同等措施的信息
    个人信息有时会与外国弊所的关联公司共同使用。本所的关联公司在利用个人信息时,会采取与本所同等的措施。若有要求,除非可能对业务的适当实施造成显著障碍,否则会及时提供有关该必要措施的信息。
  6. 关于录音、录像
    弊所有时会对通话内容进行录制。录音、录像所涉及的个人信息,若无需再使用,将会被删除。
处理个人信息方针

弊所充分认识到个人信息等的重要性,为确保其得到恰当处理,作为组织制定本方针并积极采取行动。

  1. 使用目的
    弊所在事业活动范围内确定个人信息的利用目的。为达成该目的,在必要限度内公正、恰当地进行个人信息的取得、利用及提供。
    此外,为防止取得的个人信息被用于规定目的之外的情况,弊所将采取相应措施。
  2. 遵守法令、规范等
    敝所遵守“行政手続における特定の個人を識別するための番号の利用等に関する法律”(番号法)、“個人情報の保護に関する法律”(個人情報保護法)以及“特定個人情報の適正な取扱いに関するガイドライン(事業者編)”等法令、公告,对特定个人信息等进行合规处理。
  3. 个人信息管理
    (1)弊所为防止个人信息等出现泄漏、灭失或毁损等情况,针对个人信息等的管理制定了使用规程,并采取必要且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
    (2)当委托第三方处理个人信息等时,应根据合同等规定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并对委托方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
  4. 持续改进
    弊所将不断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规定及管理体制,并在全体员工中全面贯彻运用。同时,弊所会定期对其进行调整,努力持续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2024年10月1日制定

日星国际相续事务所
代表社员 古矢 义和

如需咨询,请按如下方式联系。

〒104-0033 
东京都中央区新川一丁目3番21号
日星国际相续事务所
电话:050-7118-7760